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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斯
李斯(約公元前284年—公元前208年)壽76歲,(秦朝丞相)李氏,名斯,字通古。戰(zhàn)國末期楚國上蔡(今河南省上蔡縣蘆岡鄉(xiāng)李斯樓村人 。秦代著名的政治家、文學(xué)家和書法家。
李斯早年為郡小吏,后從荀子學(xué)帝王之術(shù),學(xué)成入秦。初被呂不韋任以為郎。后勸說秦王政滅諸侯、成帝業(yè),被任為長史。秦王采納其計謀,遣謀士持金玉游說關(guān)東六國,離間各國君臣,又任其為客卿。秦王政十年(前237年)由于韓人間諜?quán)崌肭,秦王下令?qū)逐六國客卿。李斯上《諫逐客書》阻止,被秦王所采納,不久官為廷尉。在秦王政滅六國的事業(yè)中起了較大作用。秦統(tǒng)一天下后,與王綰、馮劫議定尊秦王政為皇帝,并制定有關(guān)的禮儀制度。被任為丞相。他建議拆除郡縣城墻,銷毀民間的兵器;反對分封制,堅持郡縣制;又主張焚燒民間收藏的《詩》、《書》等百家語,禁止私學(xué),以加強中央集權(quán)的統(tǒng)治。還參與制定了法律,統(tǒng)一車軌、文字、度量衡制度。李斯政治主張的實施對中國和世界產(chǎn)生了深遠的影響,奠定了中國兩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。
秦始皇(前259-前210年壽49歲)死后,他與趙高合謀,偽造遺詔,迫令始皇長子扶蘇自殺,立少子胡亥為二世皇帝。后為趙高所忌,于秦二世二年(前208年)被腰斬于咸陽鬧市,并夷三族。
妒殺韓非(前280-前233年壽47歲)
李斯害怕秦王重用韓非,向秦王講韓非的壞話,秦王輕信李斯,把韓非打入大牢。根據(jù)秦國法令的規(guī)定,獄中的囚犯無權(quán)上書申辯。在李斯和姚賈的串通下,韓非吃了李斯送來的毒藥,自殺而死。
另有一說,李斯一直想將韓非留在秦國,等秦滅韓之后再為秦國所用。但由于韓非之書《韓非子》對于帝王之術(shù)、統(tǒng)治之術(shù)的分析過于透徹,導(dǎo)致秦王嬴政對其才華感到恐懼,加上韓非的三條不利于秦國發(fā)展的建議、姚賈的陷害,使秦王將韓非下獄拷打。李斯實心欲救韓非,曾幫韓非呈韓非絕筆之作《初見秦》于秦王政,無奈秦王政鐵心欲除韓非。后秦王以韓非書中《八經(jīng)》之三中除“陰奸”之術(shù)施于韓非,嫁禍于李斯,從而不背罵名。李斯無奈,只得從命而下毒于韓非飲食,使韓非暴斃而亡。
焚書
秦始皇三十四年(前213年),淳于越是以儒家的立場來看待秦朝的政治,同秦始皇的思想和行動是格格不入的,使得秦始皇大為不滿,把淳于越交給丞相李斯處理。李斯不贊同淳于越的看法,他向秦始皇闡述了自己的觀點。李斯認為:由于時代的變化,五帝三代的治國辦法也不同。三代時期的做法,也并不值得效法。那時候諸侯并列,互相爭奪,天下統(tǒng)一,情況完全不同,不必效法古代。以古非今,攪亂民心。對于造謠惑眾,不利于統(tǒng)一天下的言行必須禁止,否則將會影響政局的穩(wěn)定,有損于皇帝的權(quán)威。最后,他又把這一切都歸罪為讀書的緣故,建議秦始皇下令焚書。
凡是秦記以外的史書,不是博士(指掌管古今文史典籍的官)所藏的詩、書、百家語都要燒掉,只準(zhǔn)留下醫(yī)藥、卜筮、種樹之書。秦始皇下令焚書,先秦許多文獻古籍都被燒掉了,使中國文化遭到了巨大的損失。然而,另一方面秦始皇也曾將一些禁書收藏在咸陽皇家圖書館,使得部分珍貴書籍得以保存了下來。
2017年9月4日,深圳臺風(fēng).蛇口辦公